【签证类型】
停留期2年,有效期五年的多次签证
【基本材料】
-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核诊断书(本馆指定医院开具)
-旅外同胞(F-4)在韩不从事限制范围内职业的声明书(指定格式)
-韩语能力证明材料※可免提交韩语能力证明材料的人员参考如下/未提交该材料时,或被签发停留期一年以内的签证
-本国犯罪经历证明材料(必须公证处公证及外事办公室出具的附加证明书,必需提交犯罪经历证明原件)
※免交对象参考如下
-申请日为准,近5年的出入境事实证明(犯罪经历免交者除外)(2022.4.1.开始实施)
◆韩语能力证明材料(任选其一,有效期2年)
-韩国移民社会统合课程(KIIP)事前评价考试成绩单(21分以上)
-社会统合课程教育状况确认书(第1阶段以上进修)
-韩国语水平考试(TOPIK)1级以上
-世宗学堂结业证(初级1B课程以上)
-教育部韩国教育院韩国语讲座结业证(2级以上):仅在CIS地区4个国家施行
*吉尔吉斯(比什凯克),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乌克兰(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可免提交韩语能力证明材料的人员(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①以往申请其他滞留资格时曾提交过韩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并获得认可的人
②曾有过大韩民国国籍的人
③六十岁以上者
④按韩国《初中等教育法》有关规定的初等学校毕业以上学历持有者(含初等学校学历认证考试通过者;按韩国《关于建立运营替代性学校的规定》第6条规定,获得初等学校学历认可者)
⑤十三岁以下的人(韩国刑法上未成年人)
⑥持在外同胞(F-4)签证在韩滞留三年以上的人
⑦取得技师等级以上的国内公认资格证的人
◆犯罪经历证明材料
-提交对象:十四岁以上外籍同胞
-材料要求:应提供由本国有权限的机关六个月内开具并包含本国所有无犯罪记录的官方文件
*①国籍所属国的犯罪经历证明②自申请日的过去5年内在第三国有连续一年以上居住经历者追加提交该国家的犯罪经历证明
◆免交犯罪经历证明材料的人员(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①六十岁以上者
②未满14岁者
③未满18岁的加拿大国籍者
④国家(独立)有功者及遗嘱或家属(国家有功者等礼遇及支援相关法律第5号)
⑤韩国内出生或满14岁以前入境韩国又在满14岁以后没有在海外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的人
⑥有特别贡献(增进国家利益)同胞(国籍法施行令第6条第1行第2号)
⑦曾提交过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含免提交对象)且在韩国停留许可期间未在国外连续滞留满六个月的人员
【补充材料】
请结合您的情况,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
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 |
F-4-13 |
①以文化艺术(D-1)和采访(D-5),贸易经营(D-9),教授(E-1)至特定活动(E-7)资格在韩国内停留6个月以上 |
只提交上述基本材料 |
F-4-14 |
|
1.毕业证,学位证 |
F-4-15 |
③OECD国家永驻权持有者(参考附件) |
能证明本人系具备有关国家永驻权资格的材料 |
F-4-16 |
④法人企业代表,注册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级人员 |
<法人代表、注册高级管理人员> |
F-4-17 |
⑤前年销售额在1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企业(自营业代表)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F-4-18 |
⑥跨国企业(财富选定500强企业)负责人和职员,新闻社高管和记者,律师,会计师,医生,居住国公认的一级(相当于大学副教授)·二级(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的艺术家,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研究员,中级以上农业技术人员,船舶或民用航空领域高级技术人员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职证明和其它不同职业的资格证 |
F-4-19 |
⑦居住国公认的同胞团体或文化艺术团体(协会)的代表和副代表 |
<国外同胞团体职员或会员的情况>
<国内同胞支援团体职员的情况> |
F-4-20 |
⑧前任·现任人大代表,在职5年以上的公务员和国营企业的职员 |
在职证明或经历证明 |
F-4-21 |
⑨大学教授(包含副教授,讲师)中·高学校或者小学教师 |
1.在职证明 |
F-4-22 |
⑩准备在韩国经营个人企业者 |
1.投资企业登录申请表、汇款及汇入资金明细、换汇证明及使用明细表、营业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及保证金汇款明细等 |
F-4-25 |
⑪年满60周岁以上者 |
只需提交上述基本材料 |
F-4-27 |
⑫获得韩国内公认国家技术资格证者(技师以上) |
韩国国家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
F-4-29 |
⑬韩国高中毕业者(满足下列条件其一) |
毕业证书或考核合格证书 |
F-4-99 |
⑬过去曾持在外同胞(F-4)签证者 |
只需提交上述基本材料 |
温馨提示:
1. 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代办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