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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F-2)
居住(F-2)韩国多次签证
发布时间:2025-03-12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96 次
  • 【签证类型】

    停留期一年以内,有效期五年的多次签证

    【基本材料】

    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核诊断书

    【补充材料】

    请结合您的情况,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韩方所需材料)

    与韩国公民的婚生(包括事实婚姻)子女
    (F-2-2)

    -与韩国公民的婚生(包括事实婚姻)的非双重国籍子女
    ※与韩国国民有婚因关系出生子女的居住(F-2)签证除外对象
    一在没有服完或免除兵役的情况下,放弃或丧失韩国国籍并取得外国国籍的男性,到其年满40岁之年的12月31日为止,限制享受该项资格
    △修正案实施日(‘18.5.1)之后,初次放弃或丧失韩国国籍者作为第一批适用对象

    1.邀请函原件(指定格式)
    2.身份保证书(指定格式)
    ※如邀请人有配偶,配偶的身份保证书也需提交
    3.基本证明书(详细)
    4.家族关系证明书(详细)
    5.婚姻关系证明书(详细)
    6.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7.证明韩国国民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DNA鉴定书,出生证明等
    8.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陈述书,照片等)

    温馨提示:

    1. 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代办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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