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类型】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五年的多次签证
【基本材料】
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补充材料】
请结合您的情况,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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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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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一般(C-3-1) |
使领馆馆员的非随任家属(协定对象者) 签证有效期:一年 |
驻韩外交或领事馆员的非随任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 |
1.中国外交部协助公文 2.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等) ※免签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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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一般(C-3-1) |
持外国国籍的韩国公民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持双重国籍的未成年子女签证有效期:一年 |
-韩国公民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以非居住目的短期访问韩国时) ※入境后无法将停留资格变更为结婚移民(F-6-1) -与大韩民国国民结婚并在两国完成结婚登记且维持一年以上的正常婚姻生活者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
韩国公民的配偶及其子女(与C-3-1单次申请必备材料一致,可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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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一般(C-3-1) |
韩国国籍取得者的家属 |
-已取得大韩民国国籍者的父母及子女 |
1.邀请函(韩国国籍获得者填写) 2.邀请人的基本证明书(详细) 3.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证等) |
温馨提示:
1.请如实提供与填写各类申请材料;
2.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至领事馆后,领事馆可能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并相应延长受理审查时间,敬请申请人理解;
4.签证签发与否属于各国主权范畴,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的最终审批结果由领事馆决定;
5.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一经本中心递交至领事馆,无论签证是否获批,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6.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期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本材料清单为现行有效版本,如有调整,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