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类型】
停留期六个月以内,有效期三个月的单次签证
【基本材料】
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核诊断书
【补充材料】
请结合您的情况,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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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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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活动 |
►签发对象:符合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资格的学士学位(包含国内专科)以上的持有者,欲以在相应领域就业为目的从事研修或求职活动者 ※艺术演出(E-6)中娱乐场所等的演出活动(E-6-2)除外,仅限纯粹艺术及体育运动领域; ※专业工种(E-1~E-7)工作经历者不是签证签发对象 ►活动范围:除在韩国国内企业或团体求职之外,还包括正式就业前领 取实习工资进行的短期实习过程 ※实习:领取规定的进修津贴,在E-1~E-7允许的行业领域内,以实习职员进行工作(研修/实习),最多可实习一年(但,在同一企业或团体最长可实习6个月) ►签发标准:(2018.10.1起运用分数制) -(分数制适用对象)根据求职资格计分表(详见附件),满分190分中,基本项目达20分以上,且总得分达60分以上者 -(分数制免除特例者)获得国内正规大学专科学士以上学位未满三年者、持有有效TOPIK4级以上成绩单者、社会统合课程(KIIP)4阶段中间评价合格者、或事前评价5阶段分配者 |
(分数制适用对象) 1.求职活动计划书(指定格式) ※填写每月详细计划 2.学历证明(以下任选一种) -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学位取得证明 3.评数表各项目证明材料(仅限符合者) -在职(履历)证明 -韩国国内研修活动证明(研修结业证书,交换生经验证明书等) -韩语能力证书(TOPIK或社会统合课程(KIIP)) -雇佣推荐书 -高收入专家证明材料(前一年度工资收入证明材料) 4. 滞留费用证明材料(留学签证借鉴) (分数制适用免除对象) 1.求职活动计划书(指定格式)※填写每月详细计划 2.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 3.TOPIK4级,KIIP中间评价合格证或事前评价分数表(81分以上) 4.滞留费用证明材料(留学签证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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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业准 |
►签发对象:具备下列一种条件者的学士(国内专科学士)以上学位持有者(实习除外) ①拥有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特许权、实用新案权、设计专利权)者 ②OECD知识产权拥有者(仅限官方认定材料提交者) ③正在参与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OASIS)教育课程者、或近三年修读过一部分或全部的相关教育课程的人员 ※K-Statup그랜드챌린지参与者不是签证签发对象 |
1.技术创业计划书(指定格式) ※填写每月详细计划 2.学历证明 3.技术创业企划书(指定格式) 4.各项目证明材料(仅限符合者) -专利证书、实用新型注册证书、设计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或申请专利事实证明 -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听课证或课程参与证明 -OECD知识产权拥有证明材料 5.其它滞留费用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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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请如实提供与填写各类申请材料;
2.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至领事馆后,领事馆可能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并相应延长受理审查时间,敬请申请人理解;
4.签证签发与否属于各国主权范畴,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的最终审批结果由领事馆决定;
5.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一经本中心递交至领事馆,无论签证是否获批,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6.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期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本材料清单为现行有效版本,如有调整,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