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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D-10)
求职(D-10)韩国单次签证
发布时间:2025-03-12  来源:本站  浏览量:826 次
  • 【签证类型】

    停留期六个月以内,有效期三个月的单次签证

    【基本材料】

    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核诊断书

    【补充材料】

    请结合您的情况,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求职活动
    (D-10-1)

    ▶签发对象:符合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资格的学士学位以上的持有者,欲以在相应领域就业为目的从事研修或求职活动者
    ※艺术演出(E-6)中娱乐场所等的演出活动(E-6-2)除外,仅限纯粹艺术及体育运动领域;
    ※专业工种(E-1~E-7)工作经历者不是签证签发对象
    ▶活动范围:除在韩国国内企业或团体求职之外,还包括正式就业前领取实习工资进行的短期实习过程
    ※实习:在E-1~E-7允许的行业领域内,以实习职员进行工作,最多可实习一年(但,在同一企业或团体最长可实习6个月)
    ▶签发标准:(2018.10.1起运用分数制)
    -(分数制适用对象)根据求职资格计分表(详见附件),满分190分中,基本项目达20分以上,且总得分达60分以上者
    -(分数制免除特例者)获得国内正规大学专科学士以上学位未满三年者、社会统合课程(KIIP)4阶段中间评价合格者或事前评价5阶段分配者

    <分数制适用对象>
    1.求职活动计划书(指定格式)
      ※填写每月详细计划

    2.学历证明(以下任选一种)
      - 毕业证书

      - 学位证书

      - 学位取得证明

    3.评数表各项目证明材料(仅限符合者)
      - 在职(履历)证明
      - 韩国国内研修活动证明
        (研修结业证书,交换生经验证明书等)
      - 韩语能力证书
        (TOPIK或社会统合课程(KIIP))
      - 雇佣推荐书
      - 高收入专家证明材料
        (前一年度工资收入证明材料)

    4.滞留费用证明材料(留学签证借鉴)


    <分数制适用免除对象>

      1.求职活动计划书(指定格式)※填写每月详细计划

      2.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

      3.TOPIK4级,KIIP中间评价合格证或事前评价分数表(81分以上)

      4.滞留费用证明材料(留学签证借鉴)

    技术创业准
    备者
    (D-10-2)

    ▶签发对象:具备下列一种条件者的学士(国内专科学士)以上学位持有者(实习除外)
    ①拥有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特许权、实用新案权、设计专利权)者
    ②OECD知识产权拥有者(仅限官方认定材料提交者)
    ③正在参与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OASIS)教育课程者、或近三年修读过一部分或全部的相关教育课程的人员
    ※K-Statup그랜드챌린지参与者不是签证签发对象

    1.技术创业计划书(指定格式)
      ※填写每月详细计划

    2.学历证明

    3.技术创业企划书(指定格式)

    4.各项目证明材料(仅限符合者)

      - 专利证书、实用新案权、设计专利权证书的复印件或申请专利事实证明
      - 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听课证或课程参与证明
      - OECD知识产权拥有证明材料
    5.其它滞留费用的证明材料等

    温馨提示:

    1. 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

    2.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 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延长受理审查时间,请申请人理解;

    4.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

    5. 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代办费不退;

    6.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其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如发生变化,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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