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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访问 · 一般观光(C-3-9)
短期访问 · 一般观光(C-3-9)韩国单次签证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本站  浏览量:12428 次
  • 【签证类型】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的单次签证

    【基本材料】

    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补充材料】

    请结合您的情况,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观光

    一般观光
    (C-3-9)

    以观光等目的短期访韩者

    〈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①(原则)提交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在职证明

    ②(没有上述材料的情况)

    提交可确认的近6个月内工资(收入)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原件和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缴存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请如实提供与填写各类申请材料;

    2.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至领事馆后,领事馆可能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并相应延长受理审查时间,敬请申请人理解;

    4.签证签发与否属于各国主权范畴,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的最终审批结果由领事馆决定;

    5.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一经本中心递交至领事馆,无论签证是否获批,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6.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期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本材料清单为现行有效版本,如有调整,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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