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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访问 · 短期商务(C-3-4)
短期访问 · 短期商务(C-3-4)韩国单次签证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本站  浏览量:5081 次
  • 【签证类型】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的单次签证

    【基本材料】

    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补充材料】

    请结合您的情况,参照下表准备您所需的补充材料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短期商(C-3-4)

    一般申请者

    -以市场调查、业务联络、商谈、签约、小规模贸易及其他类似目的短期访韩者

    ※根据合同规定,服务、或提供业务、或以营利为目的入境者应申请短期就业(C-4-5)签证

    1.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等内容)

    2.事业者登录证明或固有号码证复印件

    3.法人税等纳税证明(不可提供其他类似名称的纳税证明)

    4.邀请者和被邀请者(公司)交易实际证明材料

    -例如:进出口报关单、信用证(L/C)复印件、进出口业绩确认书、采购合同、业务推进意向书等

    5.印鉴证明书(公司)

    6.被邀请者(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在职证明

    -附加保险缴纳明细、工资明细等

    材料简化对象

    -受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自治团体、韩国总社或分社、韩国上市公司邀请的人员

    1.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等内容)

    2.事业者登录证或固有号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温馨提示:

    1.请如实提供与填写各类申请材料;

    2.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3.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递交至领事馆后,领事馆可能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并相应延长受理审查时间,敬请申请人理解;

    4.签证签发与否属于各国主权范畴,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的最终审批结果由领事馆决定;

    5.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材料一经本中心递交至领事馆,无论签证是否获批,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6.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按期规定如有退还,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

    7.本材料清单为现行有效版本,如有调整,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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